一、市区与开发区互通,私家车正常通行,出租车恢复正常运营,先行开通1路、5路、9路、26路等城区重点线路的公交车,方便群众出行。
二、市民非必要不离库,继续实行城乡、城区与州域内其他县市(团场)之间交通管控,确需离库的按程序报备审批。
三、严格落实外防输入措施,对故意逃避查验、不主动报备、隐匿旅居史或擅自通过翻越公路护栏等入库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各类市场主体和个人未严格按要求落实扫码、戴口罩、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违反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防控政策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四、要加强车辆安全检查:
(一)由于车辆经过较长时间停放,首次启动请仔细检查蓄电池、全车油液、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等关键部位运行是否正常,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若车辆存在无法启动、机械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议采取上门汽车养护服务的方式,并注意防疫安全防护。
(二)在解除管控后首次驾车出行的驾驶人,特别是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时间较短的驾驶人,在疫情管控期间未曾驾车出行,或将面临驾驶技术生疏,对车辆操控能力下降,复工驾车出行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五、要安全守法出行:
(一)在遇到交警执勤检查时,请驾驶人积极配合、听从指挥,排队待检时要耐心等待、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以备查验。遇到防控疫情及运输生活急需物资的车辆,请提前让行。
(二)驾驶机动车,驾乘人员切记系好安全带,不乱停车、不乱变道、不乱加塞、不超速行驶、不浏览电子设备或接打电话,杜绝“三超一疲劳”(即: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和酒驾醉驾。
(三)前期由于疫情封控原因,有少量货车滞留停靠路边,待逐步解封后请抓紧驶离,前往附近停车场。大型车辆驾驶员请严格遵守“右转必停”相关规定,在通过路口时,应遵循“一停、二看、三通过”原则,仔细观察右侧盲区是否有非机动车、行人正在通行,确保安全后再起步通过。
(四)建议驾车出行或错峰出行。如今不少人员需要返岗工作,出门在外更需注意防护,相比于人员聚集的公共交通,自驾出行会相对更加安全。若是上班距离较近者建议步行、骑车出行。
(五)近期,人、车流量开始增加,自驾返程的务工人员要在出行前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驾车途中遇恶劣天气请时刻牢记“降速、控距、亮尾” 。
六、行人、非机动车出行提示:
(一)驾驶电动自行车应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接听电话、不浏览电子设备、不醉酒骑行非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谨记各行其道,不随意变道,不与机动车抢道并保持安全速度行驶。
(二)通过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多观察左右两侧车辆通行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通过。行人、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时,远离大货车视线盲区,路口停车不得超出停止线,谨防右转大货车内轮差风险。
七、启用电子监控抓拍:
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已于11月28日0时开始启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时电子抓拍,巡逻查处,并依法给予处罚。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文明驾驶、规范行车,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