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巴小巴 于 2020-5-5 22:53 编辑
2020年5月6日零时起
新疆收费公路将恢复收费
(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其中
开放式收费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
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封闭高速公路
以车辆通过出口车道的时间为准
本次货车差异化收费试行至
2020年12月31日
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实施收费公路差异化收费的通知》,对通行全区收费公路的2类、3类、4类和5类货车(含专项作业车,下同)实施差异化收费,根据现行9套收费标准分别给予相应通行费优惠,对通行全区收费公路的6类货车(含专项作业车,下同)差异化收费通行费优惠幅度予以调整。
在新疆所有收费公路范围内对2类至6类货车根据现行9套收费标准进一步优化调整,1类货车仍享受已优惠的收费标准。
1、1类货车仍执行《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标准的通知》(新交发〔2019〕203号)中已优惠的收费标准。
2、对通行新疆执行基本费率为0.2元/车·公里的收费公路的货车,将2类、4类、5类、6类货车在现行(差异化)收费标准基础上分别给予通行费优惠3.5%、22%、22%、4.5%。
3、对通行新疆执行基本费率为0.25元/车·公里的收费公路的货车,将2类、4类、5类货车在现行(差异化)收费标准基础上分别给予通行费优惠1.5%、25%、34.5%。
4、对通行新疆执行基本费率为0.3元/车·公里的收费公路的货车,将2类、3类、4类、5类、6类货车在现行(差异化)收费标准基础上分别给予通行费优惠9%、2.5%、23%、25.5%、2.5%。
5、对通行新疆执行基本费率为0.35元/车·公里的收费公路的货车,将2类、3类、4类、5类、6类货车在现行(差异化)收费标准基础上分别给予通行费优惠6%、3.5%、16.5%、16.5%、0.5%。
6、对通行国道216线富蕴至五彩湾段、国道218线墩麻扎至那拉提段、G577线墩麻扎至旱田至特克斯段夏尔湖收费站共3条路段的2类、4类、5类、6类货车,在现行(差异化)收费标准基础上分别给予通行费优惠9%、19.5%、28%、4%。
7、对通行G3013线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东线)2类、3类、4类、5类货车,在现行(差异化)收费标准基础上分别给予通行费优惠9%、4%、11%、17.5%。
8、对通行G30线吐鲁番至小草湖段、G30线乌鲁木齐至奎屯段共2条路段的2类、3类、4类、5类、6类货车,在现行(差异化)收费标准基础上分别给予通行费优惠6%、4%、12.5%、15%、1%。
9、对通行G30线赛里木湖至霍尔果斯段果子沟收费站的4类、5类、6类货车,在现行(差异化)收费标准基础上分别给予通行费优惠18.5%、15%、2.5%。
10、对通行G7线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的2类、3类、4类、5类、6类货车,在现行(差异化)收费标准基础上分别给予通行费优惠8%、1.5%、21%、25%、0.5%。
11、专项作业车执行同类货车差异化收费标准。
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的军队车辆(含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和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继续享受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对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将依法实行分类服务和保障:
一是对运输疫情防控所需救治消毒药品、医疗救护设备器械等紧急物资的车辆,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卫生部、交通部2004年第2号令),办理《紧急运输通行证》,继续执行“三不一优先”政策。其中,跨省运送紧急物资的,应当使用交通运输部统一印制的《紧急运输通行证》;省内运送紧急物资的,可以使用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紧急运输通行证》。
二是对运输疫情防控紧急物资以外的生活、生产等物资的车辆,高速公路收费站将设置专用快捷通道,加强现场通行秩序引导维护,保障其优先便捷通行。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含插秧机)运输车辆,需要采用预约通行方式享受通行费优惠。取消省界收费站后,高速公路主要依靠ETC门架系统识别车辆实际行驶轨迹,进行精确收费。ETC门架系统可以识别车辆身份、车型信息,但无法判断载运的货物情况。为避免符合优惠条件的运输车辆发生先扣费、再退费的情况,运输鲜活农产品和联合收割机的车辆,需在驶入高速公路前预先提交优惠申请,驶离出口收费站后到指定位置申请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即可享受免交全程通行费优惠政策。
预约采用网络预约形式,运输鲜活农产品和联合收割机的车辆可以在驶入高速公路2小时前,通过“中国ETC服务小程序”进行网络预约。未进行预约的,经出口收费站查验合格后,按特情业务办理退费。
通过预约通行方式,可以为客户提供以下便利:一是取消收费站入口查验,避免引发交通拥堵。二是减少路面检查,节约车辆在途时间。三是避免发生先扣费、再退费现象。四是随着预约通行次数的增长,将逐步减少对信用等级较高客户的检查频次,进一步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因此,建议广大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含插秧机)运输企业用好预约通行方式。
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可通行ETC专用车道,享受不停车快捷通行服务和ETC用户通行费5%优惠;未安装ETC车载装置或ETC车载装置无法正常使用的车辆,应通行收费站人工或者ETC/人工混合车道,停车领卡交费。因此,建议广大车主就近办理安装ETC,充分享受不停车快捷通行和打折优惠等便利。同时,通过收费站时,注意减速慢行,按序通过,确保您和他人安全。
为满足广大车主的出行服务需求,您可拨打0991-96200(全疆ETC客服电话)、0991-12328(全疆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服务热线)或95022(全国ETC服务监督热线)咨询相关事宜,ETC用户还可以通过“新e畅”手机APP绑定车辆信息查询通行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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