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尉犁辖区新增区间测速电子抓拍设备正式启用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尉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即日起,启用新增区间测速设备3处,现通告如下:
一、区间测速路段及限速值:
1.218国道791km+700m至808km+800m路段,双向测速里程17.1km,限速80公里/小时。
2.G0711高速324km+800m至409km+100m路段,双向测速里程84.3km,小型车辆限速120公里/小时,大型客车、货车限速100公里/小时。
3.G0711高速419km+500m至478km+700m路段,双向测速里程59.6km,小型车辆限速120公里/小时,大型客车、货车限速100公里/小时。
二、测速方式
使用区间测速设备依法采集机动车超速违法证据信息并进行处罚。
三、法律责任
尉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启用区间测速,严厉打击超速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注意观察沿线的限速标牌和测速设备,严格按照规定时速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希望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尉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