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228|回复: 0

全国将推广教师资格证书电子证照?教育部答复了

[复制链接]

6505

主题

7116

帖子

2万

积分

网站编辑

Rank: 8Rank: 8

积分
24282
发表于 2022-9-6 11: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新疆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6703号建议的答复

针对“推广电子版教师资格证书

及优化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议

教育部答复内容如下



关于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电子版教师资格证书功能的问题

2021年,教育部制定了教师资格证书电子证照标准,并由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作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工程标准予以印发。


2022年,教育部依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启动了教师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工作。目前,相关建设工作的调研、方案设计正有序开展和推进。


下一步,待教师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完成后,教育部将推广教师资格证书电子证照,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便利化验证、亮证服务,提升服务能力。

关于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功能的问题

教育部表示,将结合工作需要,探索开展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的网上办理、异地办理,创新服务手段,结合教师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建设的实际推进情况,优化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管理流程和方式方法,积极为持证人提供便利。

关于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教师资格丧失、撤销功能的问题

教育部表示,根据政策和管理要求,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在上线之初已经开发了教师资格证书丧失和撤销管理功能。下一步,教育部将依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丧失和撤销工作,优化服务,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以下为答复原文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6703号建议的答复

教师建议〔2022〕50号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电子版教师资格证书及优化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教育部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不断升级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


一、关于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电子版教师资格证书功能的问题


正如您所说,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法定职业许可制度,是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2001年,教育部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教人〔2001〕6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教师资格证书是持证人具有国家认定的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各级认定机构加盖公章、钢印后生效。

  

随着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推进和深入,教师资格管理也加快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接入教育部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次登录,全网通行”。2021年,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进了同地方政府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关于您提出的推广电子版教师资格证书的建议,2021年,教育部制定了教师资格证书电子证照标准,并由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作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工程标准予以印发。2022年,教育部依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启动了教师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工作。目前,相关建设工作的调研、方案设计正有序开展和推进。

  

下一步,待教师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完成后,教育部将推广教师资格证书电子证照,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便利化验证、亮证服务,提升服务能力。

  

二、关于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功能的问题

  

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于2005年启动建设,2008年3月在全国开始使用,该系统已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打印、补发换发等管理功能。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教师资格证书须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编号后,加盖相应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钢印后生效。根据《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九条规定,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证书上的信息需要与原证书内容保持一致。工作中,凡涉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经由持证人申请并报原发证机关审核后,均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证书的补发或换发管理,并由原认定机构为申请人颁发与原证书信息内容一致的新纸质版教师资格证书。

  

下一步,教育部将根据您的建议,结合工作需要,探索开展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的网上办理、异地办理,创新服务手段,结合教师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建设的实际推进情况,优化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管理流程和方式方法,积极为持证人提供便利。

  

三、关于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教师资格丧失、撤销功能的问题

  

《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对教师资格丧失和撤销的情形及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者,由其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相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会同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缴证书,归档备案。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第二十六条规定,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应当被撤销教师资格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会同原发证机关撤销资格,收缴证书,归档备案。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撤销教师资格信息主要由持证人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相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处理上报。根据政策和管理要求,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在上线之初已经开发了教师资格证书丧失和撤销管理功能。

  

下一步,教育部将依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丧失和撤销工作,优化服务,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除了以上内容,小编还想提醒各位考生


今日,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开始。


9月5日15:00之前,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


顺便说一句,北京教育考试院近日发布了“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常见问题解答 (2022修订版) ”。


针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常见的问题,大家可以从解答中找到答案。建议有考试意向的同学收藏:

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笔试)常见问题解答

(2022修订版)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什么性质的考试?分几个类别?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由国家建立考试标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四个类别。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参加高中类别的考试。 


2

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何组织和实施?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命题、报名、阅卷、发布成绩。北京市教委全面负责北京市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笔试考务组织和考务工作的实施落实,北京教育学院负责面试及资格认定工作。


3

关于面试、资格认定、普通话考试、体检、免试等问题如何咨询?

涉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及教师资格认定的问题,如:面试、资格认定、普通话考试,体检、免试等,请咨询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咨询电话:82089117。


4

什么时候考试?

一般在每年3月中旬和10月底各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时间以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当次考试报名公告为准。


5

报名公告公布时间?

一般每年1月初和8月底发布,具体时间请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 www.bjeea.cn)。


6

报名在哪个网站?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无现场报名及补报名环节。报名期间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网址:http://ntce.neea.edu.cn


7

可以提前注册吗?

可以。注册开放后,考生可提前注册、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具体注册开放时间见当次报名公告。


8

报名人数有限制吗?

报名没有人数限制。在规定时间内,满足报名条件均可以在报名网站报名。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


9

有非师范生不可以报名的政策吗?

目前没有。


10

没有北京户籍的人员,可以在北京报考吗?

没有北京户籍的大陆居民,需要持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不含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在京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以在北京报考。


11

北京市居住证编码如何填写?

按北京市居住证上的编码如实准确填写,不能填报身份证号码。


12

持有北京市居住登记卡的人员可以报名吗?

不可以。


13

大一、大二在校生可以报名吗?

不可以。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可以报名。


14

外省在校大学生可以在北京报考吗?

具有北京户籍的外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可以在北京报考。


15

军人可以北京报考吗?

可以。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京部队。考生需要在报名期间拨打咨询电话,按要求上报资料,确认报名资格。


16

如何确定学历符合报考要求?

(1)在校生考生学籍及学历信息,自行通过学信网查询确认后报考。

(2)2002年之后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的考生,自行通过学信网查询确认后报考。

(3)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的考生,需持有毕业证书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咨询电话:010-67410388 。

(4)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毕业的考生,需持有毕业证书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17

报名表中“最高学历层次”如何填报?

在校生填报将要取得的学历(例如:在读研究生填报研究生),非在校生填报已获得的学历。


18

本科第二学位在读考生如何填报入学年份?

填报本科第一学位入学年份。


19

如何根据自己的学历确定能报考的类别?


20

成考、自考取得的学历是否可以报名?

参见问题16,符合报考条件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均可报名。


21

以前参加过教师资格考试,再次报名还需要重新注册吗?

所有考生均需要重新注册、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注册只与本次考试报名有关,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


22

注册时,考生手机接收不到认证码怎么办?

拨打短信服务热线:400-7797-255咨询。


23

填报信息后何时可以缴费?

考生填报信息后,需等待报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报名状态由“待审核”变更为“待支付”,考生可以缴费。报名期间,状态变更无短信通知,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24

逾期未缴费的,是否可以补缴?

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名,不能补缴。


25

考生报名后无法参加考试,能否退费?

缴费成功后,一律不能退费。


26

缺考是否影响以后的考试报名?

不影响。


27

报名期间,审核状态变更是否有短信通知?

报名期间,审核状态变更无短信通知,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28

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是否可以修改?

审核通过前,可以随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不能更改。考生务必认真核实所填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9

系统不能缴费或者重复缴费怎么办?

(1确认是否处于报名公告中公布的缴费期。

(2工作时间拨打报名网站客服电话010-82345677。


30

不能上传照片怎么办?

(1更换浏览器重试;

(2工作时间拨打报名网站客服电话010-82345677。


31

可以就近选择考试地点吗?

考生不可以选择考试地点。考点、考场由系统随机分配,无法保证考生就近参加考试。


32

如何打印准考证?

考前一周(具体时间见当次报名公告)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


33

考试是否有指定教材?

按照教育部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没有指定教材。考生可根据考试标准和各科考试大纲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下载。


34

笔试成绩是否全国通用?

笔试为全国统考,成绩全国有效。


35

在外地考试已经通过一科,其他笔试科目可否在北京考试?

只要符合北京报考条件,就可以继续在北京报名参加笔试。


36

参加考试需要带哪些证件?

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准考证》和报名注册使用的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上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7

身份证件遗失能参加考试吗?

所有考生须持报名时的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身份证件遗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持户口本、属地派出所出具的纸质“临时身份证明”、护照、医保卡、驾驶证等其他证件均不能参加考试。


38

成绩什么时候发布?

具体时间见当次报名公告。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成绩。


39

对笔试成绩有疑议,怎样复核?

在成绩公布十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成绩复核。具体要求待成绩公布后查询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栏的相关通知。


40

低保退费如何办理?

笔试收费标准为60元/人科(其中40元/人科为本市考试费,20元/人科为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考试费)。本市城乡低保人员,可退还本市考试费(40元/科次)。本人持《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在规定时间统一现场提交资料办理退费。具体安排见当次报名公告。


41

外省低保人员是否可以在北京办理低保退费?

不可以。持《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本市城乡低保人员才可以办理。


42

笔试成绩多长时间有效?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成绩查询系统,查询各科具体失效日期。


43

北京教育考试院是否组织培训辅导?

北京教育考试院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任何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的培训。


44

如何进一步查询有关政策与要求的详细内容?

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和“北京市教师资格网”了解教师资格考试的更多政策和信息。两个网站均有“常见问题”专栏,考生可以参考。


45

考生参加笔试,入场、离场时间有哪些规定?

考生应尽量提前到达考点。正式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至结束前10分钟,可以提前交卷离开考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入场继续考试。


46

考生参加笔试,是否可以携带草稿纸?

不可以。


47

违纪、违规、作弊如何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违纪、违规、作弊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QQ|巴州在线 ( 新ICP备13000043号 )

GMT+8, 2025-1-15 17:49 , Processed in 0.055245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