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计划:政府专职消防员23人、专职文员1人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消防员: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6月1日至2004年6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B2以上车辆驾驶证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6月1日至2004年6月1日期间出生);文员:年满18周岁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6月1日至2004年6月1日期间出生);
4、学历:消防员: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退役军人可放宽至初中学历,报考人员应在入职前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毕业档案或退伍档案;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文员:本科及以上,新闻传播学类、 汉语言文学专业,会视频剪辑、拍摄、制作者优先。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具有法律、法规及报告职位规定的其他全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