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通过巡查发现你家养了阿拉斯加犬,这个犬种属于城区禁养犬种,麻烦您尽快将该犬只送离城区或送至畜牧局收容中心,感谢配合。”9月22日,库尔勒市公安局梨香派出所民警协同库尔勒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养犬办执法人员,对市区大型犬、烈性犬等城区禁养犬只进行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为居民宣传文明养犬常识,引导树立文明养犬新风尚,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在巡查过程中,民警和执法人员发现市民李某的家中有一只城区禁养犬种阿拉斯加犬,对其进行了普法和文明养犬知识的宣传,同时教育劝导后,将该犬只收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养犬办主任南东阳告诉记者:“阿拉斯加犬是城区禁养犬种(42种)之一。根据《库尔勒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由公安机关对养犬人处一千元罚款,并将犬只送至收容场所。经过我们的教育劝导后,该市民态度端正,并同意把该犬只送离市区。”
忠诚可爱的宠物犬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但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造成了环境污染,干扰了居民生活,因不文明养犬行为造成的纠纷也时有发生。李某作为该犬只的主人,也意识到大型犬、烈性犬在城区饲养的危险性,很容易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她说:“通过相关部门的普法和宣传,我们现在也很配合他们,也希望广大市民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出门遛狗的时候能够带牵引绳、佩戴犬牌,清理好宠物的粪便。”
目前,库尔勒城区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品种有42种,执法部门认定的体高超过50厘米(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距离),体长超过60厘米(自两耳连线中点沿背线到尾根处距离)以上的犬只都属于城区禁止饲养的犬种类型。库尔勒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养犬办主任南东阳说:“九月下旬开始,我们就对城区的禁养犬进行了集中清理。希望广大市民踊跃的举报,也希望各位犬主积极配合,同时一定要遵守城区养犬管理规定,出门给犬戴好嘴套,同时呼吁广大养犬户要文明养犬,为我们的文明城市创建尽一份力量。”
只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规范养犬,不影响他人和社会,养犬的自由才能真正得到保障,养犬的乐趣才能充分获得。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文明养犬合力,共同为文明城市创建、群众安全出行尽微薄之力。
文明养犬小贴士: 1. 积极主动给爱犬接种狂犬疫苗,及时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 不携犬进入人员密集的室内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 携犬出户时,给狗佩戴好犬证,牵领犬绳,避免爱犬袭击路人,威胁他人生命健康; 4. 做文明“铲屎官”,防止遛狗途中爱犬产生的粪便对环境产生污染,致路人尴尬踩雷; 5. 日常加强对爱犬的训练,切勿让持续不断的狗吠声影响左邻右舍的正常休息。 |来源:文明梨城大家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