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课后服务”致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朋友:
为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巴州教育系统已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作为一项普惠性工程,“课后服务”的开启解决了家长因工作未下班不能及时接学生的难题,是进一步确保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实事。为全面推进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使“课后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正确认识和理解“课后服务”所带来的便利,现向家长朋友作如下说明和倡议:
1.“课后服务”的目的:解决当前学生下午放学时间早,部分家长因工作等原因不能及时到校接孩子放学、学生放学后在家无人监管,安全存在隐患的社会难题;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协助解决部分学生学习能力较弱、家长无力辅导的问题。
2.“课后服务”的原则:立足需求、学校受托、家长自愿、服务学生。
3.“课后服务”的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学习日(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学校下午正常放学后,原则上,每天课后服务时间不少于两小时,结束时间尽量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
4.“课后服务”对象: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段学生。
5.“课后服务”的内容: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
6.“课后服务”的组织程序:采用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班级公示,家长与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委托协议后开展。
7.“课后服务”收费:按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8.学校的权利和义务:对经家长同意且自愿参加的学生提供“课后服务”,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课后服务”质量和安全。鼓励全校各学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严格执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参与服务人员的管理,不组织学生上新课。对家长不履行委托协议的,可解除服务。
9.家长的权利和义务:经家长同意且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履行委托协议的相关内容。确保下午放学后学生回家途中的安全。教育学生服从学校管理,支持和配合学校开展相应的“课后服务”活动。对不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在下午正常放学时间及时到校接孩子回家。对服务不满意的,有权退出。
各位家长,服务好学生学习生活,促进孩子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做好此项工作。谢谢您的配合!
巴州教育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