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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降低、减免部分国有景区门票及区间车价格的公告
为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力拉动居民旅游消费,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持续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20〕41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新发改医价〔2009〕1623号),《巴州部分国有景区门票、区间车价格拟定调价方案》已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就景区门票、区间车价格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门票及区间车核定、降价、减免景区
和静县北山生态公园景区(4A)、巩乃斯景区(4A)、轮台县塔里木胡杨林公园景区(4A)、和硕县金沙滩景区(4A)、尉犁县罗布人村寨景区(4A)、和静县黄庙景区(4A)。
(一)和静县北山生态公园景区(4A):门票价格20元人次,区间车往返价格10元/人次。
(二)和静县巩乃斯景区(4A):该景区自2015年创建为4A级景区后,原班禅沟、阿尔先温泉景点已纳入巩乃斯景区实行一票制,门票价格35元每人次,区间车往返(班禅沟景点)价格15元/人次。
(三)轮台县塔里木胡杨林公园景区(4A):门票价格由旅游旺季45元/人次,旅游淡季30元/人次,调整为40元/人次(不区分淡旺季),区间车暂停收费。
(四)和硕县金沙滩景区(4A):门票价格由40元/人次调整为35元/人次;区间车往返价格为5元/人次。
(五)尉犁县罗布人村寨景区(4A):门票价格由40元/人次调整为35元/人次;区间车往返价格仍为15元/人次。
三、执行期限
四、相关事宜
(一)各景区要执行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的要求,建立完善门票预约系统,方便游客网上购票和错峰游览,全力保障景区安全有序运营。
(二)各景区要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在景区门户网站、售票点的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景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对儿童、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人民警察、医务人员等各类群体实行优惠票价。
(四)景区应按照“分站服务,分段计价”原则,充分尊重游客的选择权,是否乘坐区间车、在哪个固定站点上(下)车,游客可以自主选择。经菅者不得在销售门票时强行搭售区间车票,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特此公告。
巴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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