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全面考核,确保质量;
2.围绕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优先引进重点建设专业、特色专业、发展前景较好的新兴专业和应用专业急需的优秀人才;
3.以相应的优惠政策为配套,实行主动快捷、服务周到的运行机制,积极为引进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
4.严格程序,规范管理。
(二)引进范围
1.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统招,取得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统招,取得博士学位)。
2.学院重点建设专业急需的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
3.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三)基本条件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乐于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道德高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能承担本专业核心课程的教授任务,具有研究能力,进院后可培养成为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素养,愿为学院发展做出贡献;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疾病;
5.具有较高的国语水平,能较好的掌握和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教学科研手段;
6.中共党员优先。
7.有企业行业工作经验、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8.有就业工作经历的应聘者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9.少数民族应聘人员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