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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到盈科时,本所张东律师分享的一例危险驾驶罪无罪辩护的成功案例,值得深思和借鉴。张律师指出,之所能够得到无罪判决,就是以为找出了公安机关的程序瑕疵——公安机关未按规定在有效时限内将嫌疑人血样送检,检验结果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当事人本以为毫无争议的案件,之所以能够得到如此之好的判决结果,秘密就在于一个“细”字。
在影视作品和人们印象之中,律师,尤其是水平高超的大律师,都是举重若轻、谈笑风生,法庭之外三言两语解决问题,法庭之上妙语连珠击败对手。殊不知,纵观全局、以奇致胜只是外在表现,谨小慎微、一丝不苟的办案作风才是制胜的关键。就办案过程来看,主要应当抓住以下几方面细节。
面对当事人——事实证据准备要细
当事人向律师陈述的往往是客观事实,或者当事人自己认为的事实。这些事实,往往与法律事实相去甚远。律师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既不能被当事人波澜起伏的“故事”所干扰,又需要在其丰富、细腻、繁琐的叙述过程中,以现有证据归纳出法律事实。对于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之差,则需要律师与当事人一同去调查取证或者补救。当然,办案过程中,接案笔录、谈话笔录、证据材料、文件收取归还登记等细节手续也必不可少。
面对法院——程序性事务准备要细
虽然各个法院适用的程序法并无不同,但不同地域的法院在立案、保全、执行、证人出庭作证、申请鉴定等程序性问题的要求上,还有细微差别。在本地办案尚且好说,如去外地办案,则必须详细了解该法院的细节要求。如果因为办案材料、格式等细节问题而被打回,则将白白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财力。在这方面,像盈科这样全国覆盖、各地联动的律所,优势不言而喻。另一方面,程序问题亦会影响实体问题。比如,邮寄送达是否遇到被告拒签而导致送达无效?起诉后再保全会不会“打草惊蛇”让被告转移财产?律师与对方当事人调解沟通会不会起到相反效果?等等,都需要根据不同案情综合分析。
面对法官——法理依据准备要细
“法海无边”,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我国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可谓汗牛充栋,任何一名法官、律师都不可能熟知每项条文。律师办案过程中,宏观上运用的是整部法律,微观上则需要深入法律体系的毛细血管去探究、分析。因此,开庭之前,办案律师必须详细检索法条、案例、受理法院裁判倾向、审理法官裁判风格等,尽最大所能装填法律“弹药”,以备庭审不时之需。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律所还应尽量组织模拟法庭、集体讨论,以便从不同角度全面分析案件可能遇到的障碍,尽量做到万无一失。
总之,律师办理案件如同医生一台手术,即便轻车熟路,也要周密准备。作为当事人来说,同样要有就医的心态,虽然私自服药、用点偏方也有治愈可能,但最好还是配合律师的“体检”与“治疗”。
袁良健
■ 盈科库尔勒律所专职律师,中共党员
■ 专注于刑事案件、企业法律服务、组织建设、民商事案件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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