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现场。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赵敏摄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王志华介绍,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殊药品使用管理,今年5月31日,我区印发《关于规范和完善特殊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将221种国家谈判药品中,适宜医疗机构门诊和特药定点药店保障的100种药品和18种常规目录中价格较高且用于特殊罕见疾病药品纳入了“双通道”管理,参保人员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品两个渠道购买这些药品,并且各地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报销。
资料图片
到2022年,我区列入国家和省级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计划的药品将达到500种以上,医用耗材将达到5类以上,这是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信息。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王志华介绍,2022年,我区将继续扩大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品种范围,继续加大改革推进力度。目前,我区第二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和第六批药品(胰岛素专项)集采已完成招标工作,预计中选结果2022年3月、4月落地执行。其中,髋关节平均价格从3.5万元下降至7000元左右,膝关节平均价格从3.2万元下降至5000元左右,平均降价82%,预计一个采购周期节约医药费用支出近2亿元。 我区还将与广东、湖北、河南等省区市组成联盟,共同开展3批药品超过300个品种(其中包括中成药1批)的集中带量采购;与陕西、广东、重庆等省区市组成联盟,开展超声刀头、冠脉药物涂层球囊、静脉留置针、腔镜吻合器、心脏起搏器5类医用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王志华介绍,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释放巨大红利,有效缓解群众看病贵的问题,2021年,全区共落地执行集中带量采购药品323种409个品规、高值医用耗材4类,1503家医药机构积极参与,预计可节约医疗费用支出32.14亿元。我区已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1647家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还了解到,今年我区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稳步推进,进一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已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1647家。作为国家第一批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今年8月20日,新疆打通“堵点”,与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等全国30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满足群众异地门诊就医、药店购药直接结算需求。同时,我区还实现了新疆参保人员在这30个省区市开通的门诊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门诊费用和药店购药费用。截至今年11月底,我区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1647家,定点药店1656家,超额完成国家明确的“各省份60%以上的县至少有1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各统筹地区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目标。新疆作为参保地,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6.87万人次,医疗总费用2448.14万元,医保支付1608.1万元;新疆作为就医地,普通门诊直接结算439人次,医疗总费用7.48万元,医保支付5.98万元。|来源:天山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