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入学年龄的适龄儿童,申请在市属公办学校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持有本市户籍(且在同一户口簿内),监护人在本市拥有房屋产权,且人户一致,登录平台选择“库尔勒市户口(人户一致)”报名。
2.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持有本市户籍(且在同一户口簿内),监护人在本市拥有房屋产权,人户不一致时,登录平台选择“本市人户不一致或库尔勒市以外户口”报名。
3.法定监护人无本市户籍,但在本市有合法稳定的住所,持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本市居住证、临时居住凭证、社区居住证明或廉租房协议的,可登录平台选择“本市人户不一致或库尔勒市以外户口”进行报名。
当法定监护人一方和子女户籍迁入库尔勒市时间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因疫情影响较去年推迟了一个月,户口落定为准,持户籍页有效),可对照条件1或2,否则请对照条件3。
库尔勒市户口(人户一致):库尔勒市户口,且户口本首页地址与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地址表示同一住所;
本市人户不一致:库尔勒市户口,但户口本首页地址与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地址是两个不同的住所。
4.现役军人、消防人员及烈士子女按照有关政策予以优待的,请选择现役军人、消防人员及烈士子女入口报名,上传法定监护人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子女页)、单位工作证明原件以及学生出生证明原件,即可完成网上报名,无需再填写其他纸质表格。
5.港澳台、外籍学生请选择港澳台、外籍入口报名;无户籍及其他特殊情况报名,请咨询库尔勒市教育局教育科。
库尔勒市户籍因身体状况需要暂缓入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请家长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报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库尔勒市教育局,经同意后可延缓入学,申请表格请在平台首页“家长必读”栏目下载。
库尔勒市户籍未满7周岁需要延缓入学的,请填写申请表格,到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库尔勒市教育局盖章,并自行在平台进行登记,上传盖章后的申请表,操作方法详见平台首页的《操作指南》;已满7周岁需要延缓入学的,请填写申请表格,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到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库尔勒市教育局盖章,然后交由市教育局登记。
义务教育按户籍划片招生,学区图可在平台首页“学区图”中查看,也可通过平台首页“学区查询”中搜索小区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