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16时许,张师傅因为驾驶大型货车在途经G30连霍高速西山立交至西站立交路段时,长时间占用超车道,被高速路交警依法处以100元、记3分的处罚。 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乌西大队了解到,这也意味着,高速路交警集中整治大中型客货运车违法占用超车道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16时至17时一小时时间,西山立交往西站立交方向行驶的大型客货运车中,先后有五辆货车驾驶人因违法占用超车道接到罚单。张师傅说,他常开车往西站送货,但却没太注意高速路沿线的分车道通行标牌,“我看车道空着就走了,没在意哪条是快车道。”张师傅说。乌西大队副大队长朱成战介绍,目前,高支队辖区道路均已实现分车道通行,以连霍高速西山立交至西站立交12公里路段为例,该方向为单向四车道,左侧两条车道为快车道,允许小型车快速通行,限速标准为80~100公里/小时,右侧两条车道为慢车道,大中型客货运车只可在慢车道通行,限速标准为60~80公里/小时,虽然高速路辖区不同路段限速标准有所不同,但均设置了快车道及慢车道,且快车道禁止大中型客货运车驶入。 “不论是临时超车或者是长时间通行,只要是大中型客货运车上了快车道,都会被依法处罚。”朱成战说,分车道限行也是对快速路各车道的最有效利用。比如,西山立交至西站立交路段,南向北方向一路下坡,大中型货车自重较重,再加上载货、载人量相对较大,下坡驶入快车道通行车速过快,易因刹车失灵等引发交通事故;而在平直的道路上,因大中型车辆车体及实际车速所限,行驶速度慢于小型车辆,占用快车道会降低高速路沿线的整体通行效率;另外,分车道限行使大车、小车分开通行,也可有效避免车辆混行发生事故的几率及伤害程度。 高速路交警提醒广大大中型客货运车驾驶人,集中整治将持续一周,交警部门将采取定点抓拍及流动查处的方式,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大中型客货运车依法查处,集中整治后,警方仍将不定时、不定点对违法占道车辆展开查处,也请广大驾驶人驾车上路注意查看沿线的标志标牌,并按指示通行,各行其道,减少事故发生。|来源:乌鲁木齐晚报融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