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银发〔2024〕103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2024〕104号)、《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政策的通知》,结合巴州房地产市场形势及调控要求,人民银行巴州分行对住房贷款政策做了如下调整: 一、自2024年5月28日起,取消巴州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二、自2024年5月28日起,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首付比例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 四、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五、商业用房购房贷款仍按照原有政策执行,即首付比例不低于50%,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中国人民银行巴州分行 2024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