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主要有: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调剂、公示、培训、聘用等。其中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调剂、公示等环节由巴州教育局会同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政审、培训、聘用等环节由招聘县市教科(育)局自行组织完成。
招聘公告同步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巴州人民政府网站和巴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可通过以下网站报名端口进行报名。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10︰00-5月22日18︰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0︰00-5月25日18︰00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登录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jyt.xinjiang.gov.cn[/**])、巴州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jbz.gov.cn[/**])、巴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以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为识别,多报无效。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可登录上述网站报名,按系统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照片(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30KB内,其他证件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对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上传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或教育部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带二维码);对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持相应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提供个人承诺书,承诺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证明报考。退役军人报考,还需上传退役军人相关证件原件照片。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照片必须清晰,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负。2024年5月22日18︰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3—25日。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审查工作由巴州教育局、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写信息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审查通过后请考生及时下载打印《2024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网上初审将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进行确认审核,请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后,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审核材料不完整的或有虚假材料的,不能进入笔试环节。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2024年6月12日10︰00- 6月15日10︰00登录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巴州人民政府网站、巴州教育微信公众号打印考试准考证。
(四)笔试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1.笔试时间:
幼儿园:2024年6月15日10︰00-12︰00
中小学:2024年6月15日10︰00-12︰30
2.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
4.笔试语言及分值:笔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凡未按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学前阶段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中小学阶段试卷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
5.笔试成绩公布。6月22日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巴州人民政府网站、巴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6.面试入围人员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1至3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4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请于6月22日登录巴州人民政府网站、巴州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
资格复查按照《公告》《岗位表》具体要求进行,将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审核材料不完整的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须持《2024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复审结果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待定。
2.面试成绩:中小学岗位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学前教育岗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其中学前阶段15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考官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要进行专业测试,学前教师岗位要进行幼教专业技能测试。
(七)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登录巴州人民政府网、巴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政审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州、县市教科(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登录巴州人民政府网站、巴州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考生本人申请,组织体检的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体检医院商定同意后,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
3.政审。由各县市教科(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
(九)调剂
调剂工作由巴州教育局会同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对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根据岗位需求及空岗情况,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同学段同学科进行调剂,原则上先调剂到报考县市其他空缺岗位,报考县市无符合条件空岗的再进行跨县市调剂。调剂由考生自愿申请,调剂前必须与巴州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被调剂考生由报考所在县市教科(育)局统一安排体检、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调剂。
(十)公示
巴州教育局会同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后,通过巴州人民政府网站、巴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岗前培训
新招聘教师岗前培训由巴州教育局统筹安排,由县市教科(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县市确定,于2024年8月15日前完成。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专业理念与师德、教学知识与技能、信息技术与运用等,培训不少于80学时,培训费用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部门承担。培训合格后,按各县市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签订合同
新招聘教师报到后,与招聘县市教科(育)局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教师当年即纳入编制内管理,前期报名时未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在正式聘用前须提供相应证件,不能如期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新招聘教师试用期为1年,按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试用期满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新招聘教师档案必须在2024年8月30日前提交招聘县市教科(育)局审核,对未按时提交档案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对已录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巴州范围内统一组织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新招聘教师自上岗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不得报考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